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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实施“乙类、乙类控制”总体方案》要求,小编从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自2023年1月8日起,辽宁省将调整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
取消进口冷链食品首站定点冷库控制制度。进口冷链食品不再进入首站指定冷库进行核酸检测和外包装预防性消。取消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高风险岗位人员管理措施。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经营者、第三方冷库经营者等市场主体采购、储存进口冷链食品时,无需取得核酸检测证明或者进口灭菌证明。消单位签发的冷链食品。和第一站追溯代码。进口冷链食品不再实行“专区进货、专区仓储、专区销售”的要求。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经营者、第三方冷库经营者等市场主体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要求。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第三方冷库要严格实行信息备案管理,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进一步加大对第三方冷库、集中交易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禁购买、使用、储存来历不明的进口冷链产品和伪造、篡改进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食品方面,严厉查处无合法来源、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储存、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人民的“舌尖”。
据了解,2020年以来,我省首创首站定点冷库管控体系,实施升级管控,市政府对首站定点冷库集中防疫监管,坚决阻断风险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传播。累计入库进口冷链食品161万吨,首站指定冷库等候区截获核酸检测阳性货物296例,分类处置153万吨的。
转载自辽宁日报北国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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